玉溪市积极配合省级开展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开展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落实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推动玉溪市绿色能源发展的重要措施。
2月26-28日,市生态环境局全程参与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对玉溪市220千伏(寒武)九村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开展厂界噪声和电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的监测工作。检查重点一是变电站主体工程及临时工程占用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恢复情况;二是重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三是厂界噪声和电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四是输电线路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输变电建设项目是将电能的特性(主要指电压、交流或直流)进行变换并从电能供应地输送至电能需求地的工程。输变电建设项目会产生电磁辐射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110KV以上输变电建设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Kaiyun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经检查,玉溪市220千伏(寒武)九村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厂界噪声和电磁环境质量达标。下一步,玉溪市将按照检查组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区域生态恢复,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监管要求,积极推动玉溪市绿色能源发展。Kaiyun